清朝甘肃冒赈案:一场震动朝野的贪腐风暴
在清朝乾隆年间,一场名为“甘肃冒赈案”的贪腐大案如惊雷般炸响,其规模之大、影响之深,堪称清朝第一大贪污案。这起案件不仅牵涉了甘肃全省各级官员,更波及直隶、盛京、江苏、浙江、云南等多个省份,令乾隆皇帝都惊呼“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”。
案件背景:捐监制度的重启与隐患
甘肃地处西北,地瘠民贫,自然灾难频发。为了缓解赈灾压力,清朝曾实行过“捐监”制度,即答应民间捐出一定数量的粮食,换取国子监监生的身份,从而获得应试入官的资格。然而,这一制度因易滋生贪腐而一度被废止。
乾隆三十九年(1774年),陕甘总督勒尔谨上书哀求在甘肃重开捐监,以充实仓储、赈济灾民。乾隆皇帝批准了这一哀求,并任命能吏王亶望为甘肃布政使,负责此事。然而,王亶望却并未按照要求收取粮食,而是将捐粮折为白银,私自征收折色银两。这一做法为后来的贪腐埋下了伏笔。
贪腐手段:上下勾结,虚报灾情

王亶望上任后,迅速与各级官员勾结,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贪腐网络。他调兰州知府蒋全迪专办捐监事务,将私收的白银借赈灾之名任意开销,从中取利。为了掩盖贪腐行为,王亶望与蒋全迪商议,为各县预定灾情,按照报灾的轻重定出收捐数额,由藩司衙门预定份数发单给各县,令各县照单开赈。这种“冒赈”的手法,使得贪腐行为得以长期隐瞒。
此外,王亶望还设立了“坐省长随”的办法,坐镇兰州收受赃银。各县馈送的银两按照这一办法送进,蒋全迪也乘机向各地勒索馈送。一时间,甘肃官场贪腐成风,无人敢言。
案件败露:起义引发,真相大白
乾隆四十六年(1781年),甘肃河州循化厅(今青海循化县)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的民族歧视和压迫,率众起事反清,进逼兰州。乾隆皇帝急调大军进剿,却因官军不能速胜而震怒。在追查军饷问题时,乾隆皇帝发现了甘肃官员的贪腐线索。
原来,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为了挣脱困境,主动向乾隆皇帝上奏,表示愿意捐出历年积存的四万两养廉银以资兵饷。然而,这一举动却引起了乾隆的怀疑。他责问王廷赞:“仅任甘肃藩司,何以家计充裕?”并传谕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密访查。
与此同时,和珅、阿桂在奏折中多次提到甘肃阴雨连绵、用兵困难的情况,与甘肃官员连年奏报的干旱灾情形成了鲜明对比。乾隆皇帝敏锐地察觉到其中的猫腻,下令彻查甘肃捐监冒赈案。
案件处理:严惩贪官,震惊朝野
经过缜密调查,阿桂等人基本查明了王亶望等人在甘肃省折收捐纳、冒销赈粮等违法乱纪行为。乾隆皇帝震怒之下,下令将王亶望立即正法,勒尔谨赐自尽,王廷赞绞监侯。同时,对其他贪腐官员也进行了严肃处理。
据统计,此案共牵涉总督、布政使及以下道、州、府、县各级官员113人,追缴赃银281余万两。其中,贪污数万两的巨犯被斩首56人,免死流放46人,革职、杖流、病故、畏罪自杀数十人。甘肃省的官员几乎“为之一空”,朝野震惊。
案件影响:制度反思与历史警示
甘肃冒赈案的发生,不仅暴露了清朝官场的腐败现象,也引发了对捐监制度的深刻反思。乾隆皇帝在处理此案时,不得不承认捐监制度存在严峻漏洞,轻易滋生贪腐。此后,清朝对捐监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,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和制约。
这起案件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警示: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,否则必将导致腐败和滥用。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,才能确保权力的公正行使和社会的公平正义。